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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钢铁行业“十四五”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2022-03-09 15:57:56 阅读次数:378

为加快推进安阳市钢铁行业资源整合,持续推进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努力推动安阳市钢铁行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结合安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钢铁产业发展现状及方案出台背景

安阳是河南省重要的钢铁基地。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市钢铁产业发展规模由小到大,由单一产业向多元产业方向辐射延伸,依托钢铁产业上游形成了煤焦化工、合金耐材,下游形成了“钢铁—建筑材料”、“钢铁—装备制造”、“钢铁—汽车及零部件”、“钢铁—轨道交通”、“钢铁—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钢铁—钢贸物流”等产业链条,相关联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400家,工业产值约1000亿元,就业人数超过20万人,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但全市钢铁行业存在着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不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产品附加值不高、整体竞争能力不强等诸多问题,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势在必行。“十三五”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作为工业转型重点攻坚任务之一,纵深推进钢铁行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技术改造,8家钢铁企业“一企一策”提标改造深度治理全部完成,实现压减炼铁产能165万吨、炼钢产能280万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助推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较2015年相比,PM2.5、PM10、SO2、CO、NO2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1.9%、31.1%、75.5%、58.0%、29.4%,综合指数下降33.0%、重污染天数减少16天、优良天数增加15天,实现“七降一增”。“十四五”时期,国家、省对钢铁行业转型发展提出了更为严格要求,钢铁行业面临着产业政策、环保形势、市场格局等多重倒逼,加快推进全市钢铁行业资源整合既是政策、环保形势所迫,也是推动安阳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据《河南省钢铁行业“十四五”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72号),坚持绿色、减量、集聚、提质、增效转型方向,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突出生产绿色化、装备大型化、企业智能化、钢材精品化,全面推进钢铁行业布局优化、产能整合、装备升级、管理进步、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提升工艺装备、产品质量、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水平,努力推动全市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在整合方式上,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领、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的优势,充分保护和调动企业熟悉市场、技术专业、灵活创新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充分利用市场配置高效、流动有序、公平公正的特点,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2.在标准约束上,坚持环保优先、总量控制、安全发展原则。严格执行环保、质量、能耗、技术、安全等标准,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等要求,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严控钢铁产能总量,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格产能置换要求,把整合改造提升作为重要方向,全面提升工艺、装备、技术、安全和管理水平。

3.在产业布局上,坚持创新驱动、延链补链、集群发展原则。建立区域布局更加合理、特色导向更加鲜明的钢铁行业空间格局,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钢厂”逐步提升短流程炼钢比例,推动创新发展、链式发展、集群发展、集约发展,全面提高安阳市钢铁产业综合竞争力。

(三)工作目标。通过钢铁行业资源整合,“十四五”期间,全市钢铁企业布点由8个减至4个,长流程炼铁高炉由16座减至7座,炼钢转(电)炉由16座减至9座,炼铁产能由1726万吨压减至1400万吨以内,炼钢产能由1755万吨压减至1500万吨以内。全市钢铁行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水平全面提升,钢铁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确保实现“两减、两降、两升、两优”目标(全市钢铁总产能只减不增,钢铁冶炼企业只减不增;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能源消耗明显下降;技术装备大幅提升,质量效益显著提升;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控制钢铁产能规模。严守产能红线,严禁新增钢铁产能,全市钢铁产能只减不增,钢铁企业只减不增。严格落实钢铁行业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等规定,科学论证拟建项目,落实决策程序,确保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消减要求。

(二)优化调整钢铁行业布局。着眼安阳钢铁行业长期发展形成的既有产业规模、要素资源和关联产业链基础,综合考虑空气环境质量提升、产业集聚发展等因素,围绕钢铁行业资源整合目标,突出资源利用率高、环保安全水平高、生产效率高的建设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形成安钢、林州、水冶、汤阴四大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生产基地。安钢基地:支持安钢集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安钢集团做大做优做强。安钢本部在满足殷墟大遗址保护和城市钢厂环保要求的基础上,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升级,以精品板材为主,打造国内一流的精品板带材、高档冷轧与深加工先进基地。林州基地:实施整合转型升级,落实更加严格的安全节能环保生产标准,鼓励整合上下游资源集聚发展,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形成下游200万吨精特无缝钢管、150万套(件)汽车零部件制造的全产业链钢铁产业装备制造基地。水冶基地:实施整合转型升级,落实更加严格的安全节能环保生产标准,建成精品钢生产基地,围绕高端优特钢转型方向,发展形成以精品长材、高强度超高强度螺纹钢、帘线钢和弹簧钢为主的线材及无缝钢管用材、汽车用钢、合金钢为主要品种的优特钢产业链。汤阴基地:实施整合转型升级,落实更加严格的安全节能环保生产标准,建成全省重点热轧薄板、异型钢及抗震钢生产基地,突出优碳结构钢、低合金钢、高强度抗震钢、特钢卷板主力产品,与既有的下游神龙腾达有限公司形成年加工能力200万吨左右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链。

(三)实施钢铁行业资源整合。坚持绿色、减量、集聚、提质、增效的转型方向,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围绕打造形成安钢、林州、水冶、汤阴四大钢铁产业基地,全市范围内民营钢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产能优化配置,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对实施实质性兼并重组的,按照规定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支持政策。所有整合新建项目均按照国家环保要求A级标准建设,实现装备大型化、生产绿色化、企业智能化。

(四)推进技术装备升级。推动数字产业与钢铁产业深度融合,推进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全市钢铁行业应用,支持企业实施机器换人等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实施智能制造引领工程,建设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打造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鼓励企业建设工业大数据暨企业服务平台,争创工业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依法依规推动全市钢铁企业限制类工艺装备改造升级,置换新建生铁高炉不低于1200立方米、炼钢转炉不低于100吨(含)、电弧炉不低于100吨(合金钢不低于50吨)。2023年年底前,根据省文件精神要求启动1000立方米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退出程序。

(五)加快实施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烧结烟气循环、高炉煤气精脱硫等技术应用,推动实施工业节能、节水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切实提升钢铁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化水平。鼓励钢铁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提升绿色制造全流程管理能力。积极推广节能环保装备、工艺和技术,主动开展对标达标工作,争创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建立钢铁制造、能源转换、废弃物消纳绿色环保生产体系,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2025年年底前,全市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在完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实现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

(六)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鼓励支持钢铁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延伸产业链条,以多品种、精细化、高端化为方向,推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延伸产业链终端产品,向产品价值链中高端方向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支持钢铁企业加强与装备、汽车、家电制造等行业企业协作,围绕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链,结合实际选择适合的技术路径,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全市钢铁精深加工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钢铁行业资源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钢铁行业资源整合的决策部署。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市直部门要加强对接沟通和工作指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动钢铁资源整合工作合力,推动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钢铁行业转型发展工作负总责,要认真落实风险评估,制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操作实施流程和应急工作预案;要围绕钢铁行业资源整合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的工作推进机制,统一指挥调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按时间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钢铁整合有序推动、安全稳定。

(三)加大服务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眼加快推动钢铁资源整合,加大财税、金融、土地、环保、就业等政策支持力度,为钢铁行业资源整合和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着力解决钢铁资源整合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深入一线指导,精准解决难题,倾心倾力服务,以高质量服务助力整合工作推进。

(四)强化督导检查。把推进钢铁行业资源整合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定期跟踪实施督查,扎实推动钢铁行业资源整合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本部门工作任务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中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措施,强力推进钢铁资源整合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